4家违反规定机构被处罚
来源:深圳侨报
发布日期:2014-08-26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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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新区人民医院进行医疗废物专项检查。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杨剑锋 通讯员 魏海雄)医疗废物有没有分类存放?有没有做好医疗废物登记工作?近日,新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87家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了医疗废物处置专项检查,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共立案4宗,警告4家,罚款4家,累计处罚金额1.2万元。

检查中,工作人员主要检查了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的组织管理、有关制度、预案与培训,医疗废物标识与专用容器的使用,医疗废物院内收集流程、运输工具与登记、转移记录,医疗废物院内暂存地点的管理以及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个人防护等情况,涉及医疗卫生机构87家,实现监督检查全覆盖。

新区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就检查结果来看,辖区各医疗卫生机构均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签定了协议,门诊部及医院产生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与有资质的回收公司签订了回收协议,均建立了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医疗废物基本能够按照类别分类存放,并做好了医疗废物登记工作。但部分医疗卫生机构仍存在医疗废物未使用专用包装物或专用容器存放、医疗废物垃圾桶无警示标识、运送医疗废物工具车辆未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洁消毒等问题。对此,新区卫生监督所当场出具了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