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性住房供需偏差将调整规划指标“以需定建”
来源:深圳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4-04-30 06:47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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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4月28日讯(记者 张玲 实习生 郝韵) 深圳市保障性住房需求集中在原特区内,而供应受土地资源限制多为原特区外。如何打破保障性住房僵局?4月28日,深圳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旁听了关于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审议意见和建议的报告。报告中提到目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供需”出现偏差,规划指标将做调整,逐步实现“以需定建”。

竣工指标完成落后 保障性住房供需出现偏差将调整指标

深圳市近三年的规划实施情况看,累计新增安排14.3 万套、开工12.8 万套、竣工5.8 万套保障性住房,分别完成规划指标的60%、61%和28%。

新增安排和开工指标完成情况较好,基本与时间进度同步;竣工指标完成情况滞后,主要原因在于,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的新增安排和新开工建设项目都较为集中,短期内土地供应和资金压力都较大。

报告指出,随着保障性住房逐步建成和分配,出现了供需在区域、房型及户型上存在一定偏差的情况。需求方面,主要集中在原特区内,以安居型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中大户型为主。供应方面,受深圳市土地资源限制,以及按照保障性住房“保基本”的原则,主要以原特区外的公共租赁住房、中小户型为主。

下一步,深圳市将完善住房保障统计和调查制度,定期评价保障性住房需求情况,依托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两个轮候库,按照“保基本、可持续”的原则,逐步实现以需定建。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住房建设局已开展“十二五”住房保障发展规划中期评估,着重从深圳市住房存量、供应潜力、规划目标、实际需求等方面,分析“十二五”规划相关指标调整的必要性及可实施性。


 

城市更新项目配建67个保障性住房项目

记者了解到,深圳市安排新增供应居住用地的大部分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近三年实际供应保障性住房用地约170 公顷,约占全市新增供应居住用地的2/3。

在保证用地供应量的前提下,深圳市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的用地规划和区域布局工作,有相当一部分保障性住房布局在位置较好或者配套较成熟的地方,如在蛇口西、前海、塘朗、横岗四个地铁车辆段上盖安排建设保障性住房超过2万套,在建成区城市更新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项目67 个、约2.5万套,在南山区、龙华拓展区等区位优越的片区都有较多保障性住房在建。

随着特区一体化发展,原特区外区域如龙华新城、光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已逐渐成为全市重点发展组团。报告指出,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布局在上述区域,一方面可以发挥住房保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配套作用;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规划的空间引导,合理分流原特区内较为密集的居住人口,促进特区一体化均衡发展。

但客观上由于原特区外发展相对滞后,交通市政等城市基础配套设施还不完善,个别项目位置相对偏远,与拟保障对象的现有居住地或就业地“错位”,一定程度上出现了“供非所需”的情况。随着原特区外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这种情况将得到不断改善。

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需要下一步,深圳市将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尽可能利用配套相对成熟的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住房,兼顾区域布局平衡,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和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需要,尽量安排在龙华新城、光明新城、坪山新城、大运新城等片区相对中心的位置,或布局在邻近就业地点、公交站场、地铁沿线等交通成本和生活成本较低的地区。

据悉,《深圳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发布实施,考虑到保障性住区的居民以公共交通为主要出行方式,《标准》提出保障性住区选址区域应在公交车站点500 米半径覆盖范围内或地铁800 米半径覆盖范围内。


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 两大轮候库实现有效监管

报告称,深圳市将主要从信息公开、建立轮候库、加大处罚力度等方面着手完善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机制,确保分配和管理公开、公平、公正。做到房源信息、分配方案、申请信息、轮候排序、选房结果、行政处罚等六个“公开”。通过保障性住房分配各环节的信息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阳光操作。

深圳目前建立了安居型商品房轮候库和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库,大力推进诚信申报制度,实现对保障对象相关信息的有效监管。

深圳建立住户信息的动态核查机制,在安居型商品房取得完全产权之前或公共租赁房承租期间,将不定期对购买人或承租人资格进行抽查,对经查实有违规行为的购买人或承租人依法最高可处20万元罚款。

对保障性住房申请过程中的涉嫌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违规家庭依法开展“收房行动”。

据悉,深圳市将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试点保障性住房“智慧社区”等。如在南山区东明花园人才公共租赁住房中,试点采用了信息化监管方式,转租、空置等违法违规情形得到有效遏制。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