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深圳新跨越——2013年深圳政法工作综述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4-02-27 08:05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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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深圳特区报记者 陈 震

  2013年,深圳各级政法部门以脚踏实地的作风,乘风破浪的勇气,创新进取的精神,实现了政法工作的新跨越,给深圳市民群众带来了许多不一样的“红利”。

  近日,深圳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深圳报业集团等多家单位联合开展了深圳2013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创新”评选活动,让很多市民看到这一年我市法治建设的新成果新变化。

  如今,深圳人遭遇电话诈骗、信息诈骗,如果辨不清真假,只需拨打电话81234567,就可以防患未然;

  如今,深圳人想要知道一起案件的审判结果,无需再往返奔波,只需登录深圳法院的诉讼服务网站,就可以轻松了解到有关审判、执行、司法文书等各类信息;

  如今,深圳人的财物想要防盗防抢,可以免费申请打印激光“二维码”,给财物申请“身份证”;

  ……

  立体防控 市民安全感提升

  幸福,有一个前提是平安。

  在深圳,社会治安正不断实现好转。

  构建平安,早在2010年就纳入了市委市政府的顶层设计,这一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构建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的若干意见》,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纳入了深圳市“十二五”规划发展纲要。围绕人口、出租屋、机动车、道路、互联网、场所和社会组织等“七大要素”,深圳开始了“动态化、信息化、全时空、全覆盖”的立体防控建设,2013年,深圳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基本形成了功能齐备、运作顺畅的社会治安防范整体网络,防控效能日益凸显。

  2013年,深圳改革了视频探头建设运营模式,由过去政府包建方式,改为依托电信、联通和移动等大公司的优势,以租代建,社会化运营的方式,初步实现了视频信息互通互享,为社会治安防控提供了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2013年,深圳公、检、法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先后开展了“平安鹏城13”、“雷霆扫毒”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活动,极大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013年,在深圳,群众安全感有了新提升。

  深圳刑事治安案件总数明显下降。全市接报110刑事治安总警情同比下降9.3%。其中,接报110刑事警情同比下降12.5%,连续五年实现同比下降;全市多发性侵财类、“黄赌毒”、八类严重暴力警情同比分别下降10.8%、27.2%和21.1%;“两抢”、盗窃案件分别下降40.8%、22.2%。

  深圳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明显下降。去年,全市涉摩涉电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50.3%,全市交通事故数及死亡、受伤、直接经济损失数四项指数连续9年下降。

  深圳打击毒品犯罪成效显著。去年,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4009起,缉毒破案数连续4年排名全省第一。


  广搭平台 群防群治见成效

  幸福,有一种氛围叫和谐。

  2013年,深圳各级政法部门积极投身到和谐社会构建工作中,广搭平台、整合资源、规范运作、广泛发动群众、吸纳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社会管理。

  群防群治组织为治安志愿者提供了参与平台。

  截至目前,深圳各类群防群治队伍总人数逾64万。他们在社会治安防范工作上凸显力量。

  2013年,全市群防群治队伍共协助公安机关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29550名,提供有效破案线索62471条,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刑事(治安)案件15331宗,主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或发现治安(刑事)、事件隐患153607件(次),参与平安深圳建设宣传等活动22896(场)次。

  人民调解为民间“包青天”提供了舞台。

  2013年5月8日,市委政法委在福田召开现场会,全面推广“人民调解‘福田模式’”。在街道、在社区设立“爱心调解站”。爱心调解队伍整合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挂点服务律师、义工调解队伍、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与信访维稳和行政执法部门联动,义务为纠纷当事人和辖区群众提供法制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2013年,仅福田区各级调解组织就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3459宗,调解成功率为95%,其中27家派驻调解室调解11925宗,占调解总数的近9成。

  “楼(栋)长”让邻里守望。

  2012年6月,市综治委制定下发《出租屋楼(栋)长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本市范围内集中出租的住宅房屋,包括城中村自建房和住宅小区商品房等,均应由出租屋业主或者物业管理机构落实专人作为楼长,担负起信息采集和治安防控责任。从此,在深圳,“楼(栋)长”有了“身份”。

  2013年,深圳大力开展楼长培训,不断创新楼长自治方式,通过建立楼长协会、联合会、楼长学校、楼长之家、楼长服务站等,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楼长生活,促进了楼长管理工作,打造了一支辅助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的有生力量。

  在深圳,出租屋邻里守望,不管什么事,先找“楼(栋)长”说说去。


  创新机制 带来民生“隐”福利

  幸福,有一种力量是变革。

  2013年,深圳各级政法部门不断创新机制,看似枯燥乏味的“字眼”却给民生带来“隐形福利”。

  2013年,深圳市检察院开展了一项创新工作——“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主要是指由检察机关会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监察机关依照各自的法定职能实行的,将行政执法中查办或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审查,及时启动刑事追究程序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

  看似枯燥的内容却和民生幸福颇有关联:2013年7月19日开始,深圳检察机关抽调了20余名业务骨干,对行政执法机关录入的86宗涉及食品药品等危害民生案件予以重点核查;对201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3490宗食品安全违法行政处罚及移送案件进行全面监督复查,将梳理出的重点案件109宗予以逐一核查。目前,共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建议移送案件函》11份,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60件,督促其立案17件,向公安机关发出《通知立案书》8份。

  “两法衔接”有效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防止行政执法中以罚代刑、有罪不究、降格处理以及公安机关有案不立等渎职失职现象发生。

  创新还有很多。

  2013年,深圳市检察院案件全部纳入网上办理,将原先业务部门内部的小循环,变为全市检察机关透明、通畅的大循环,防止了“暗箱操作”,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滋生空间。

  2013年,深圳市公安局率先在全国设立反信息诈骗咨询专线81234567,专门针对信息诈骗犯罪开展一系列防控措施,为我市治理信息诈骗探索出了一条破茧之路。

  2013年,南山公安分局从深圳大学开始试点,免费为师生的手提电脑、手机、手表打印个性化标识的激光二维码,相当于为个人财物标注专属“身份证”,用来防范侵财犯罪。市民防盗防抢又有了新办法。


  追求公正 司法改革正破冰

  幸福,有一种境界叫正义。

  2013年,为最大程度地实现司法的公平正义,深圳司法改革去行政化大胆尝试破冰。

  在福田区人民法院,审判长负责制正开展试点。打破原有庭科设置格局,按照1名审判长、2名普通法官、3名法官助理和4名其他辅助人员的模式,福田区人民法院组建了若干个新型审判团队,公选产生了40名审判长,实行依法独立办案,淡化行政色彩,形成以审判长为核心的扁平化管理新格局。

  在福田检察院,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正在推进。福田检察院将内设机构由原来的15个精简为7个,从整体上建立“决策—执行—监督”的检察权运行新模式。在决策层面,按照党务、检察政务、检察业务三方面分类,规范和理顺党组会、检察长办公会和检察委员会三大决策机构职责,明确各自权力边界。在执行层面,设立职务犯罪侦查局、刑事犯罪检控局、诉讼监督局、犯罪预防和社会建设促进局,实现侦查、检控、监督、预防等核心检察权的专业高效运行。同时,建立以专员制为中心的业务团队,办案专员带领团队承担一线办案任务,接受副检察长兼任的业务职能局长直接领导,逐步从行政首长负责制过渡到检察官负责制。在内部监督层面,成立检务督察委员会,搭建了纪检监察、政令督查、案件管理三大内部监控平台,形成覆盖队伍、政务和案件的全方位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的规范行使。

  2013年,深圳在筹谋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选择盐田区法院作为样板,会同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编办等部门,制定了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方案。对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实施分类管理,划分为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分别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明确各类人员相对独立的职业发展通道。

  ……

  2013年,深圳政法工作递交了令人满意的答卷。

  2014年,站在新的起跑线上,多项创新正陆续出台。

  向着建设“一流法治城市”的目标,深圳政法人敢闯敢试,奋勇争先!


     深圳2013"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创新"评选活动

    投票方式:

2013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十大政法创新评选活动正式开始投票了,市民可登陆http://www.szzf.org.cn或者深圳新闻网、法治深圳网、中国时刻网点击专门链接进行投票,也可用手机直接登陆http://m.szzf.org.cn进行投票。投票时间从2014年2月28日上午9点到3月11日下午六点,投票时需要输入手机号码,同一手机号码一天内只能投票一次。投票只能在候选法治事件或候选政法创新中各选不多于十个选项,超出为无效选择。

 

编辑:郑则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