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被花甲保姆告上法庭索赔
7月24日,小雨向深圳市法律援助处再次递交《申请书》,请求该处继续委派夏学义律师对其进行援助,为其代理另一宗民事诉讼案。不过,这次小雨的身份由“原告”变成了“被告”——当初的“保姆奶奶”黄阿姨将当年亲手带过的小孩子告上了法庭。
黄阿姨,今年63岁,案发前是小雨家的全日制保姆。黄阿姨在起诉状中称,4年前被凶手砍伤,随后她被送往深圳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14天转回湖南老家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24787.06元。经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她已构成八级伤残。她请求法院判决,由小雨支付其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共228417.22元。
7月30日上午,罗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夏学义律师在答辩中提出以下意见:一是小雨并非黄阿姨雇主,只是雇主的法定继承人,是整个雇佣活动中的受益人。二是本案只将小雨作为被告,却遗漏小雨的其他亲属,程序不合法。三是雇主小雨父母已无遗产可以赔偿被告。小雨父母遇害至今已有4年多,两人的遗产已全被用来偿还当年买房办公司的债务,小雨的爷爷甚至把自家的房子卖掉了为儿子还债。如今,小雨和爷爷奶奶连栖身之所都没有了。“7·19”特大凶杀案给小雨及亲属带来无尽的伤痛至今未能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