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上午,深圳市国税局召开了营改增试点实施动员大会,局长刘军在会上强调,“营改增”试点的实施工作是国税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该局做好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完成试点纳税人接收和前期业务办理。该局分三批次,共接收市地税局移交的试点纳税人64,181户,并为其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前期业务。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1,120户(其中新认定的3129户),占17.3%,小规模纳税人53,061户,占82.7%。按试点行业划分,交通运输业纳税人2,035户,占3%,部分现代服务业纳税人62,146户,占97%。
二是升级改造信息系统。该局完成了综合征管软件、联合办税及网站系统三大核心系统共12万字的业务需求以及179项系统模块及功能点的改造。发票业务已于9月30日正式上线;管理服务、部分申报征收业务已于10月27日提前上线。为营改增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注重抓好发票工作。为保障纳税人发票使用平稳过渡,该局全力推广网络发票,既为纳税人提供稳定可靠的发票开具平台,又创新性地实现了纳税人足不出户完成发票网购和验旧等工作,减轻前台工作压力。
四是抓好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该局对外制作了27万字的《营改增纳税人培训教材》(光盘)和近6万份的宣传手册,免费发放给试点企业。通过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和该局门户网站,发布试点政策规定,宣传营改增的积极意义,为试点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同时,增设12366营改增服务专线,在办税服务厅增加营改增服务专窗,全方位开展宣传辅导。该局还编写了22万字的业务教材,在9月份分层级完成了全系统4000人次的内部培训。截止10月26日,已安排纳税人专项培训200场。五是研究制定落实政策的配套办法。发布了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办法,更新了原税收优惠政策管理办法,并明确了过渡期优惠政策具体操作方法。以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明确了31个内部操作办法。对符合服务零税率退税条件的60户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