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自行车绿道上停放多时。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的绿道管理怎么样?昨天,记者到颇受市民关注的二号绿道深圳示范段的福田段(梅林绿道)进行实地调查,发现该绿道有不少机动车“自由”出入,绿道俨然成了观光机动车道,而绿道的一些路段也存在脏乱差现象,绿道的管理有待加强。
梅林水库休息区附近停着一辆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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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遇车躲到路边
昨日中午,记者从武警七支队的路口走上梅林绿道,可一进入该绿道,记者就看到车来车往,给人的感觉不是绿道,分明成了机动车道,这些车辆中有货车、小车,也有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甚至有不少车辆停在绿道上。
记者发现,在进入梅林水库区域后,绿道开始变窄,而且是石板路,但还是有不少私家车进出。车经过时,散步休闲的行人只能贴着车子躲在路边。
在进入梅林水库范围后的第一个休息区,记者看到有一辆私家车停在路边,司机和朋友一起在路边休息。在闲聊时,该张姓司机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听朋友说二线关改成的绿道有车辆出入口,可以开车进去,所以他特地带着朋友开车进来散散心,感觉不错。当记者说绿道不允许机动车行驶时,他表示不知道这回事。他同时称,在入口处并没有看到禁止通行的标识。
很窄的绿道被车辆占了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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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见机动车禁行标识
再往里走,记者又时不时看到有车辆在绿道上来往。在有泉水的休息区,还停靠着两辆私家车。下午4时许,记者陆续走到绿道靠近西丽的憨窝驿站,一路上都看到不少私家车来往及停靠在绿道上。通过了解,记者发现司机大部分是开车到绿道上来玩的,绿道俨然成了观光机动车道。
“明明是石板路,可这些车辆还是肆无忌惮地进出,不知道这些人是什么心理,绿道本来就窄,弄得人一惊一乍的,连游玩的心情都没有了。有关部门也应该管一管了,绿道是供人休闲的,不是机动车道。”对于这些出入绿道的车辆,行人们非常反感,不时看到有人皱眉。
在记者近6个小时徒步调查中,未发现绿道入口或者绿道上有相关的交通标识和交通设施。
一辆摩托车在绿道上晃晃悠悠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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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林坳八路段脏乱差
昨天上午10时许,记者从梅林三村附近的梅林坳八路进入绿道,发现该绿道上面堆放有不少塑料管、砖块等建筑材料,脏乱状况明显。往里面走,记者发现绿道边堆放着不少泥土堆。这些泥土堆有些是人倾倒上去的,有的则是边坡上滑下来的,绿道上更是散布不少泥土。在接近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路段时,绿道上有大量的落叶等,显然很久没有人清理。在该处高铁工地保安亭的一名值班保安员告诉记者,很少看到有人来清扫绿道。
在高铁工地路段记者发现,绿道断头了,不仅车子不能过去,就连步行都不能过去,必须要绕过工地,绿道才重新接上。
梅林绿道的梅林水库段与别的路段相比,要干净得多,但也存在不少问题。一是绿道边经常看到一些用黑色塑料袋装的垃圾;二是绿道边挖着很多的土坑,严重破坏了绿道的环境,连带着绿道上也都有不少泥土;三是休闲市民的素质不高,一路上,记者就看到有不少人在绿道边随地小便,随便乱扔垃圾。
记者一路采访多位市民,不少人呼吁有关部门:加强绿道综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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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电动自行车 绿道禁行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有明确规定
第二十六条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但相关部门可以根据绿道管理实际需要,划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通行路段、通行时段并设置配套道路标识,允许因管理养护或者其他需要的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行驶。
第三十条 绿道及控制区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破坏绿道设施;
(二)堆放物品或者倾倒、排放污水、垃圾、渣土及其他废弃物;
(三)养殖禽畜;
(四)生火、烧烤、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
(五)挖沙、采石、取土。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电动自行车在绿道禁行区间和禁行时段行驶的,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罚款。
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元罚款;违反第三十条第(五)项规定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5000元罚款。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未规定的在绿道及其控制区内有其他违反市容环卫、绿化、道路和规划管理的行为,依照市容环卫、绿化、道路和规划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罚。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国淮/文 张耀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