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我中心要求各个预防接种点应尽量根据市民需要,提供各类二类疫苗品种,保证乙肝疫苗供应的品种齐全,让居民接种时能按照各自的需求选用。”该负责人说,但实际上接种点即使上报的全部是高价品种,也是合法的,因为自费的二类乙肝疫苗与由儿童接种的完全免费的一类疫苗不同,中心提供的仅为建议,没有强制效力,因为国家对乙肝疫苗是按药品来管理的,也即患者接种疫苗的行为是一种保健消费行为,目前政府部门对这种行为无监管依据。
而据业内人士分析,疫苗接种点选购高价的二类疫苗,可能与利益因素有关,也即与所谓的“服务费”挂钩,高价的,服务费当然也相应会高。而疾控部门人员对此则表示说不清楚,因为没有证据。(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国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