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自愿双管齐下 新区倡导绿色出行
来源:坪山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2-04-09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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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坪山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涞临出席行动方案协调会。

 

    深圳新闻网坪山讯(记者 张凡)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积极响应“爱我深圳、停用少用、绿色出行”行动的号召。4月9日坪山新区召开绿色出行行动方案协调会,再次发动“绿色出行”倡议。据介绍,本次“绿色出行”不再是单纯的自愿申报行动,而是自愿与义务相结合,此外,还将对响应措施的车主设置奖励机制。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涞临以及各相关部门出席了会议。

据悉,本次活动一年为一周期,分为两部分内容,一是倡导“自愿+义务”,二是“限制性”。

“自愿”为停用少用的天数和日期由车主自愿选择,并且车主可自愿增加停驶时间。而对于违反承诺的车主,交警部门仅予以提醒而不处罚。“义务”则是指深圳市小型客车车主都可自愿每年停驶30天。“限制性”主要针对公车、公务员私家车和黄标车等车辆。据了解,深圳全市各机关单位将通过内部发文的形式,强制公务员对其私家车进行申报停驶。

此次“绿色出行”还增加了奖励机制。对积极参与和履行停驶义务的车主给予切实的鼓励与奖励,如授予荣誉称号、折算绿色出行碳账户积分、折算义工联公益服务时间。奖励与荣誉星级挂钩,星级越高,奖励越多。

协调会上,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涞临对目前的工作做了分工,并成立“绿色出行”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绿联办”),由各部门制定细则并组织实施,共同推进行动顺利开展。他表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和精神,切实做好“绿色出行”的方案,为进一步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努力打造低碳生态、宜居宜业新坪山做好铺垫。

据悉,广大市民随时参与申报活动。目前申报的方法主要有四种:

一是通过公安(交警)门户网站(www.stc.gov.cn)设置专门页面供车主申报;

二是通过公安(交警)公布的热线电话(0755-22222000,20条线)申报;

三是利用公安(交警)车主短信平台(移动用户发送到106573455222、联通用户发送到106550205222)申报;

四是通过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各辖区大队办事窗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只需提供车牌号码、号牌种类、停驶日期、手机号码等相关信息即可。

编辑:史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