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食品袋可能“偷”你几元钱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发布日期:2012-02-22 07:44
坪山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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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人士

超市潜规则涉嫌违规

在采访中,也有不少市民就此提出疑问:此类问题显然已经成了各超市的潜规则,但这样的隐性收费合理吗?有业内人士质疑,超市的这种做法已涉嫌违反相关法规。

记者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时,发现《保护消费者权益条例》中就有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将包装物计入商品的净含量。此外,《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中要求,盛装水果、蔬菜、生肉、熟食等食品的手撕袋、纸袋,都必须按照食品塑料袋的要求无偿提供给消费者,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必须注明“食品用”、“QS”等标志,才能用于销售。同时,《办法》还要求,商品零售场所应当在销售凭证上单独列示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而现实中消费者消费的食品袋显然不会在商家的销售凭证上列示。

市民呼吁

电子秤设置去皮或加以明示

采用环保材质代替食品袋

市民罗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认为,自限塑令出台以来,有提携功能的塑料袋使用消耗量已大幅下降,但与此相对的是,市民大都以为超市提供的塑料食品袋是免费的,使用起来一点不手软,浪费现象更为严重,况且食品袋也不能二次利用。而除了主动浪费外,不少消费者也是被迫消费食品袋的,因为即使你只购买一根腊肠或者一小块银耳,也必须用食品袋加以包装,因为超市工作人员可不会把标签贴在食品上。为此,商家应该对此进行明示,提醒消费者,或者提供更环保的材料代替食品袋,减少白色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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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何畅